別爭了 發改委這樣解釋“電網負責結算”
提供者: 來源:保定力興電子設備有限公司官網 ★ 電力儀器儀表金牌供應商 時間:2019-07-02
不是觀茶君無病呻吟,而是有時候事情就是這樣的奇怪:明明看著很近、覺得沒有爭議的事,真正做起來卻是另外一幅光景。比如“電網負責結算”就是這樣。
“電網負責結算”的說法出自電改配套文件。在《關于推進售電側改革的實施意見》和《電力交易機構組建和規范運行的實施意見》中,分別明確“交易機構組建初期,可在交易機構出具憑證的基礎上,保持電網企業提供電費結算服務的方式不變”,電網企業“承擔市場主體的電費結算責任,保障交易資金安全”。這是一個看似明確的規定,在現實中似乎應該不存在什么爭議。
但實際執行中卻沒有這么簡單。這不,在幾個電改試點區域就接連遇到了問題:在廣東,“電網負責結算”遭遇開票難題,稅務局依據稅法規定提出否定性意見,具體見觀茶君發表在電力法律觀察的舊文《電改文件撞車稅法“電網負責結算”遭遇挑戰》;在重慶,對于“電網負責結算”是否等同于“電網負責開票”的問題,相關方發生了爭議,更是鬧得沸沸揚揚。
其實,改革就是要打破原有體制,難免會產生新的問題、并逼迫各方解決問題——觀茶君理解,這或許就是中央提出的“倒逼改革”的真實含義吧!這不,當“電網負責結算”理解不一致的難題出現的時候,發改委出來解釋了!
這份名為《國家發展改革委辦公廳關于重慶市售電側改革試點工作有關問題的復函》對重慶市售電側改革的幾個問題進行了進一步明確,其中,對于電費結算方式的答復是:請重慶市與電網企業進一步溝通協商,在確保交易電費資金安全的前提下,針對不同類型的售電公司,采取分類處理的方式妥善解決電費結算和發票開具問題。并進一步將售電公司分為三類,分別明確了收費開票的具體原則:第一類是電網企業的售電公司,可向其供電的用戶收費并開具電費發票;第二類是擁有配電網運營權的售電公司,可向其供電的用戶收費并開具電費發票;第三類是獨立的售電公司,保持電網企業向用戶收費并開具發票的方式不變。
至此,“電網負責結算”總算有了明確的權威答復。
但不得不說的是,對于發改委的答復,還是有不少獨立售電公司的小伙伴表示了異議,他們告訴觀茶君:同樣都是沒有配電網的售電公司,為什么電網的售電公司就能直接收費開票,而我們這些社會資本投資的售電公司卻不被允許?黨中央國務院一再鼓勵民間投資、三令五申要求放開對社會資本的發展限制,發改委本身就是制定落實政策的部門,現在竟然連收費開票這點小事都要給我們設卡、不能一視同仁,讓社會資本怎么看待發改委?他們說的話還有人信嗎?
更有小伙伴情緒激動地表示:發改委這么任性,中央知道嗎?
小伙伴們心里的苦,觀茶君非常理解。但事情總要一步一步地來,正像文件中所指出的,“電力體制改革尚處于探索階段,有關政策將根據改革進程和電力市場化交易情況不斷完善”,相信這些改革過程中出現的問題會隨著電改工作的深入而不斷得到解決。
電改非易事,且行且觀察。